【关注】辽宁:十四五实施“五大行动”护航母
日前,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《辽宁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.5/10万,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.5‰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开展妊娠风险防范行动、危急重症救治行动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、妇幼专科服务能力提升行动、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行动。
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全省要围绕科学备孕、出生缺陷防治、孕产期保健、安全分娩、新生儿安全等重点内容,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,并优化备孕咨询指导;加强孕产妇全生育周期跟踪随访,落实产后访视服务,加快《母子健康手册》APP、微信公众号客户端服务的应用;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;严格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;不断完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模式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完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。在实现省、市、县三级救治中心全覆盖基础上,推进各级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。建立健全会诊、转诊、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机制,畅通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会诊绿色通道,提升整体救治能力。探索建立区域内多学科会诊制度,为妊娠合并症等疑难病例建立闭环管理通道。针对产后出血、妊娠高血压疾病、羊水栓塞、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,建立应急预案,且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,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建设,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和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。鼓励建立省市县三级妇幼专科联盟,围绕母婴健康主要疾病开展预防、筛查、诊疗合作;加强临床重点专(学)科建设及专业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。在妇产科、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,到2025年,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%和70%。
《实施方案》还就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和考核,严格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,改善服务对象就诊环境等细化了有关要求。
供稿:辽宁省卫生健康委
